七夕,谨以此文,献给我的爸爸妈妈,祝他们,健康长寿,永远幸福。
我当兵16年,部队转业后回地方当了一名警察,按道理说,我肯定是唯物主义者,不信命。
可随着岁数增长,不知咋回事,我越来越相信命运。
阴错阳差,冥冥注定,好多事不得不信,尤其婚姻,该是你的,躲都躲不掉,兜兜转转,只能是她。
就像我和我媳妇范梅,原本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偏偏就相遇了,少年相遇,长大后倾心。
小时候的我曾经豪言壮语,非她不娶,那时候的我太小,天不怕地不怕,长大后才知道,人与人之间天生就隔着的一道沟,很深很深的沟。
不是你想跨越就能跨越。
然,命运就是如此神奇,再远的距离,再深的沟壑,缘分到了,拦都拦不住。
52年出生的我,5岁的时候跟着父母从河北高阳县来保定定居,父亲进厂当了工人,母亲在街道干点零活。
我家兄弟姊妹六个,夭折了一个妹妹,大姐,我,二弟,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一个家俩大人五个孩子,外加一个老奶奶。
我奶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抗美援朝牺牲了,奶奶是烈士家属,每个月有2块钱补贴,后来涨到五块。
别小看这几块钱,当年,我家在大杂院里可是有名的富裕户,一家三个大人都有工资,能吃饱饭,不需要挨饿。
这是多少人羡慕不来的好生活。
其实,也就是略微好一点,家里一样吃窝头咸菜喝稀粥,穿带补丁的衣服。
我记得小时候,我的胳膊肘,袖口裤腿上都缝着各色的布头,屁股蛋子上俩射击靶子。
鞋永远不跟脚,奶奶给我做鞋总往大里做,我提拉着鞋,攥着菜饼子和小伙伴们在胡同里疯玩。
那个年代,没有玩具,没有网络,日子清贫,可真的很快乐。
女孩子踢毽子,跳皮筋,“马兰花开二十一,二十二五六,二十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男孩可玩的就太多了,摔泥泡,滚铁环,弹玻璃球,跳人马,斗鸡。
我从小个高,腿长,人又壮实,各种游戏我都玩得溜,在大杂院数一数二的好,尤其是跳人马斗鸡弹玻璃球,我从来都没输过,谁都不带不服的。
我三岁起就是大杂院的孩子王,前院后院斜对面胡同,没有不服我的,我在胡同横着走了五年,名副其实的小霸王。
没想到却被一个丫头片子收拾了!让我出了几次大洋相,一想起来就恨得牙根疼。
大伙儿没猜错,这个小丫头叫范梅,就是我媳妇,我俩认识了60多年,结婚50年,风风雨雨,互相扶持,认识我俩的朋友都羡慕我们感情好,夫妻和睦。
想当年,我俩刚认识那会儿,谁都看不上谁,有一词咋说,针尖对麦芒,杠上了。
其实我对她第一眼印象极好,因为我们大院从没有这么干净好看的女孩儿。
小闺女最多扎个麻花辫系个红头绳,穿个小花褂,也不咋好看,衣服都带着布丁,哐咣当当的像披个袍子,头发也乱糟糟的。
家家户户五六个孩子,七八张嘴,大人忙地脚不沾地,哪有时间管我们。
可范梅完全不一样,我看见她的时候正在院门口啃地瓜,她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前杠上。
扎着流光水滑的羊角辫,头发黝黑,小脸白净,脸蛋粉红,和涂着胭脂似的。
我看着她,地瓜都忘了吃了,这小闺女忒俊了,一双眼水润的和俩黑葡萄一样,她身上穿着小旗袍,踩着小皮鞋,辫子上扎的花都是丝绸的!
“不讲卫生,脏死了!”她白了我一眼,鼻孔扭上了天。
我抹了把鼻涕!低头看着自己,我奶刚给我换的褂子,干净着呐。
穿个裙子你就瞧不起人?资本家的小姐,哼!
我嗤之以鼻,眼角余光却忍不住追随,她进了一个刚修葺好门头的独门独院。
别人家都是五六户人家挤一个院子,院子都是敞开的,连门都没有,她家门户高悬,朱红色的大门,门口两侧的地上,还摆放着一对活灵活现的小石狮子。
听说,他们家以前开工厂的,很有钱,解放后上交国家,捐献了家产,她爸留过洋,现在大学毕业分配到了面粉厂当厂长,妥妥的国家干部。
又有学问,又有家底,她母亲也上过大学,名门闺秀,知书达理,俩人就她一个闺女,名副其实的掌上明珠。
大小姐啊!哼,难怪看不上我们。
不稀罕!我昂着头挺着胸脯,来来回回从她家门口过,我才是这片的孩子王,你大小姐也得听我的。
我没得意多久,不到一个月,整个大院的小伙伴都被她收买了!
尤其女孩儿,现在根本就不踩我们了,以前她们在大树下跳皮筋,我们在胡同最宽敞的地方疯玩,井水不犯河水,自从范梅住进来,就开始管着我们,大喊大叫说吵,斗鸡跳人马嫌野蛮,摔泥泡说我们不讲卫生,挺大的人还玩尿泥,丢人。
她啥都要管,就连洗手吐吐沫上厕所,她都有规矩!
最可气的事,好多好多人还听她的话。
我就搞不懂了,不就是衣服好看,脸蛋漂亮,声音嗲么,至于么,女生崇拜男生听话,凭啥她说啥是啥,比我大三岁有理?
我,郑保国,从三岁到八岁,打遍南关大院无敌手,我能怕她?
在我发小张小军怂恿下,我找她决斗去了,接连三次,铩羽而归,打不过,说不过,惹不起啊!
其实真打,能打过,奈何连张小军都叛变了,我的左膀右臂都被她的水果糖,五香瓜子收买了,我成了孤家寡人。
“好男不和女斗,我是不惜地和她一般见识,我有的是法子治她!”我恶狠狠地从张小军手里抓过瓜子仁一把塞嘴里。
“老大,啥法子?”张小军吸溜着清鼻涕,赖皮赖脸凑近。
“长大了娶了她呗!”我昂着脖子抬着头,“结婚了女的都得听男人的话,要是不听,揍几顿还得给我端洗脚水。”
我把从乡下听来的话浑话顺着嘴秃噜,其实纯属瞎说,我哪有那胆子娶她,就是过过嘴瘾。
虽然我小,但我什么都懂,我们这种家庭可养不起大小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区别。
人都为五斗米折腰。
你看大人们不也和小孩子一样,一开始排挤范梅一家子,自从吃了他们家饭,接受了他们的帮助,现在一个个看见她和她妈,笑的和朵花似的。
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她母亲真的好温柔,细声细语,举止文雅,对院子里的老人和孩子们都很好,她会给我妹妹吃水果,帮奶奶拎东西,还给我妈找来膏药治好了腰疼的老毛病。
我特别喜欢吃她炒的菜,油汪汪的,里面还有肉!太香了。
算了,我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反正她比我大三岁,叫姐听话也不丢人。
我和范梅和解了,喊了她六年姐。她对我很好,和别人都不一样,剩一个包子肯定给我,还总给我开小灶。
别人想起我的人马我肯定不让,可她一瞪眼我赶紧弯腰,心甘情愿让她坐在我的背上。
她比我大,但比我矮多了,我俩上树爬墙都是我当梯子,她踩着我的肩膀我扶着她的脚,她从树上摘枣丢下来,我把衣服摊开了接。我跟她学会了勤洗手,不说脏字,她和我学会了上树爬墙钻水泥管子。
我们无忧无虑的长大了,她17岁那年我14,她出落的亭亭玉立,我也一表人才。
可我不知咋回事,有点不敢看她了,她和我说话对着我笑,我就有点犯迷糊。
心跳加快脸发烧,和偷喝我爸二锅头一个感觉。
没等我弄明白这种感觉的意思,她家出事了!
那是1968年的夏天,她家里忽然闯进来一堆人,把屋子里的家具,钟表,好多好多东西都搬走了,屋子里的画,红木沙发,连座钟上镶嵌的玉都抠了下来。
她爸没了工作,去农场改造去了。
她妈经常被拉出去做检讨,挨个鞠躬道歉,在街道扫厕所。
以前那么娴静优雅的女人,穿着灰突突的衣裳,头发散乱低着头干活,脸色苍白,身材消瘦。
我大半年没回家,下了火车听说了这件事,内心震惊不已。
看着我那身绿军装和红袖章,我呆滞了!
这抹绿和红,应该是英雄的象征,代表着正义,光明和希望。
可人们曲解了它的意思。
我抢过阿姨手里的笤帚,帮她打扫厕所,清洗污垢,干完活,我热得满头大汗,可我的心口说不出酸涩堵涨,特别,不是滋味。
我妈端来了绿豆汤,老太太颤着小脚也过来了,以前都是她家给我们家送吃的,现在,都是我家人照应。
阿姨身体不好,整宿整宿咳嗽,睡不好,整个人精气神都没了。
范梅远远看着我,掉头就走。
我追上去她就躲我,说不想连累我,我急眼了一把攒住她的手,结结巴巴。
“我愿意被你连累,可以……连累一辈子。”
她羞红了脸,漆黑的瞳孔闪耀着银光,她的手好软,我的掌心全都是汗。
我去找张小军打了一架,这小子现在翅膀硬了,也学着别人作威作福,我可不惯他这臭毛病。
我指着他鼻子骂,谁借你钱读书,谁帮你爷抓药,你追着人家屁股后面喊了几年亲姐,蹭吃蹭喝,现在翻脸不认人了?
张小军哭丧着脸,“现在都这样,再说我又没动手。”
我怼了他一拳,“明着不能拦,暗地里你不会想想法子啊,做人不能忘恩负义,不明事理。”
张小军惭愧地低下了头,“我奶昨个也骂我了,我知道了,一会儿我就给阿姨和姐道歉去。”
就这样,在我俩的周旋下,她母亲回家养病,她也安排了一个工作,又过了两年,部队征兵,我报了名。
这两年,我俩关系很微妙,我不喊她姐了,她也不乐意和我单独相处了。
我俩似乎进了一步,可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
听邻居张婶子说,她上班的厂子,领导的儿子看上了她,能给她安排个办公室的活,已经托人上门说合了。
得知这个消息,我像霜打的茄子,蔫巴了。
虽说他们家,现在出事没落了。
可我们家一直也不咋地。
全家八口人记在两间半小平房里,大姐读中专,几个弟妹都在读书,我马上当兵走了,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回来。
她本来就比我大三岁,一个女人,青春很短暂,我有什么脸让她等我?
我想了好几天,决定了。我去当我的兵,她相她的亲,我从小就盼着她好,只要她过得舒服,开心,我就开心。
打定了主意,我收拾好了东西,和张小军聊了俩小时,明儿我就要走了。
走出屋,天早就黑了。
月明星稀,格外明亮。
风,清凉舒爽,我的心却格外沉重,千言万语汇聚心头,万般牵挂不舍。
可我没法放弃我的梦想,参军,保家卫国,像我大伯一样,用青春和生命去捍卫应该坚守的东西。
奶奶无数和我说过,是许多许多和我大伯一样的年轻人抛头颅,洒热血守护了我们的安宁。
所有的牺牲和奉献都是值得的,即便我们走过弯路,犯了错,但历史永远记得,人民也永远能记住。
我还年轻,儿女情长远不及伟大的抱负。
我攥着拳,走在月光下,一股悲凉万般豪情。
在看见她身影的瞬间,我,脑海中所有的壮志凌云,伟大抱负,远大理想,统统蒸发了个干净。
月光下,她的眸子比月亮更皎洁。
直直看进我的心坎里。
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了,喘气都不敢,我低着头,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低下头,胸膛中仿佛有一只晨起的大公鸡。
嗷嗷待叫。
“明天你要走?”她的嗓音宛若一抹清泉,在夜色中荡漾。
仿佛一支羽毛在我的心尖上抓挠。
我嗯了一声,没敢看她。
“王明军的事我拒绝了,我还小,不想定亲。”
她清丽的嗓子回荡在胡同里,比风还清爽。
浑身的燥热一瞬间褪去,身子仿佛开了无数个窟窿,四面八方都透风。
“放心吧,我帮你照顾阿姨和奶奶,还有……”
她猛地凑过来,“我知道你想考军校,当兵,我可以等。”
我猛的抬头,她的脸很红,眼睛很亮,她的笑容好像天山的雪莲一般纯净,美好。
这一刻,风似乎都是甜的。
我咬着牙攥紧她的手,“等我几年,我一定和你结婚。”
她低下头轻笑,“我早就知道。”
我有点懵,她捂着嘴,“十年前我就知道,你说长大了娶我,让我给你洗一辈子脚。”
我的心,别提多尴尬了,张小军你这个碎嘴子,啥话你都敢传!
我的脸黑一阵红一阵,差点社死原地。
她又凑过来,轻轻在我耳畔吐出三个字。
“我愿意。”
后记:
我在部队考上了军校,在武汉当了16年的兵,我俩分居两地,我在部队刻苦训练,完成各项任务,她在家带着两个孩子帮我照顾老人。
16年,她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十分不容易,可她从来没埋怨过我一句,她说,作为军人家属她明白我的坚持和责任,一个家庭的分离等待,换来无数家庭的幸福平安,值得。
转业后我回到了地方,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俩都老了,白发苍苍,儿孙满堂。
人这一辈子,运气很重要,自己的坚持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发自内心善良,正义,信仰。
夫妻是小爱,国家民族是大爱。
大爱小爱,都是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