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之前,温馨提示:快乐出钓,安全第一;文明作钓,爱惜环境;为娱而钓,幼鱼放流!
要问2020年,钓鱼人最关心的是什么?什么话题谈论的更多?
大部分钓友应该和我想到的一样吧!那就是“禁渔令”、禁用渔具、休闲娱乐性垂钓的标准。
从“中国渔政亮剑”以来,全国各地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禁渔令!特别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一人一竿一钩”等制度的实施,更引起全国各地钓鱼人的关注。毕竟,长江的禁渔制度,有时候起到一个标杆的作用。
关于长江禁渔、垂钓涉嫌变相生产性捕捞、休闲娱乐性垂钓定性,这些我们钓鱼人比较关心的话题,3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又有了新回应。
2021年3月29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农业农村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涉及到长江流域中“垂钓涉嫌变相生产性捕捞”现象。
针对以上现象,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表示:
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利用或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
同时,加快推进《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制修订,积极推动各地制定垂钓管理办法,将休闲性、娱乐性垂钓行为纳入监管,坚决制止生产性、破坏性垂钓行为,切实维护禁渔秩序,保护水域生态。
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长江休闲娱乐性垂钓问题时,马毅也指出说:
“传统的休闲垂钓应该讲对渔业资源的损害是极其有限的,所以长江的十年禁渔令,所谓禁渔禁的是生产性捕捞,平时的钓鱼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不过在有些水域,在严格的禁渔令,在明确规定禁用渔具种类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使用爆炸钩、串钩、可视锚钩等破坏性渔具。
还有一些钓鱼人,使用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等不规范的钓具。
“一天所谓的钓鱼,钓到两三百斤,这就变样了!这跟我们的禁渔令就有驳了!”
农业农村部会对休闲娱乐性垂钓,采取一系列措施。很多地方也会陆续出台一些新规定,从而对休闲娱乐性垂钓规范化。
一、统一规划垂钓区域
综合考虑渔业资源保护,以及民众休闲娱乐垂钓的需求,做到科学统一的规划垂钓区域。
①:在特定的保护区要严格禁止任何垂钓。
②:在长江和重要支流、干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要严格控制垂钓。
③:在其它非主要水域,要科学合理的划定禁钓区域和垂钓区域。
二、明确规定钓具及钓法
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出准用的钓具种类、作钓方法、使用数量上限,并对一些钓具、钓法做出禁止!
①:禁止使用对生态资源破坏严重的钓具、钓法。比如:滚钩钓、锚钩钓、排钩钓等。
②:禁止使用一些视频辅助、探鱼器等设备。比如:水下探鱼器、摄像头,可视锚竿等。
③:禁止使用船艇、气筏、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比如:充气船、钓鱼浮台等。
三、规范饵料的使用种类
鼓励使用天然饵料、人工自制饵料、仿生饵料,以及一些合格的,对水质无毒、无害、无污染的商品饵料。
①:禁止使用对水质有毒、有害、有污染的饵料、窝料、添加剂。比如:一些三无“小药”。
②:禁止使用小鱼、小虾类活体水生生物作为饵料、窝料。比如:“泥鳅党”、大量螺丝打窝等。
除了以上原有的注意事项,下面两点,钓友们一定注意了!
四、规范渔获的处理方式
钓鱼本属休闲娱乐,以娱乐为主,不注重渔获,提倡作钓后渔获放留或取之有度!确保垂钓的休闲娱乐本质。
严格禁止渔获买卖!对渔获有交易买卖行为,渔获以交易买卖为主的钓鱼,应视同非法捕捞。
这里提醒一些,作钓资源较好,渔获量较大,且喜欢用渔获换两个酒钱的钓友,一定要注意当地对渔获的处理要求!
五、明确规定垂钓时间
根据地方的水情、鱼情,制定合适的垂钓期、垂钓时间。
注意在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的洄游期、产卵期、繁衍期,制定相应的禁止垂钓期,从而起到对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的保护作用。
以上就是农业农村部,对休闲娱乐性垂钓的新回应,提醒钓友们一定要记住一些禁止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在此呼吁钓友们:小鱼、母鱼、籽鱼请放流!如需带走,仅取一餐便足矣!为以后有鱼可钓,切不可多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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