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10月13日下午,董某某携带一条黄金蟒在杭州市汽车北站安检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这条蟒蛇为白化缅甸蟒(黄金蟒),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归案后,董某某供述他是2016年9月份在云南打洛镇旅行的时候在山上徒手抓住这条黄金蟒的,后来就一直随身带着它坐大巴车,四处旅行表演。终于在杭州落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