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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博士捐精猝死引发社会关注:真相究竟如何?

09-29

武汉博士捐精猝死引发社会关注:真相究竟如何?


丨九袋面

编辑丨老鸽

难道我儿不如一头牛?

身为博士的儿子离世后,父亲看着赔偿金发出了质疑。

他的儿子郑刚在第五次捐精的时候,离奇的离开了人世。

“jing尽人亡”这种事情,竟然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郑刚为何要捐精?难道捐精的危害竟然这么大吗?

做贡献却离奇身亡

说到捐精,大家脑海中浮现的一般是为了辅助他人实现生育,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但这名武汉博士可完全不一样,他是出于为科学做贡献的目的,才选择去捐精。

然而这名作出贡献的博士,却死在了捐精室中。

在农村,想要培养出一个高材生,可是要耗费父母毕生的心血。

毕竟光孩子上学的学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好在郑刚并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毕业后被分配到医院工作,并晋升成了主治医师

在工作之余,他为了能够提升自己,还考取了华科大学的研究生。

郑刚在校园中还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并和对方共同迈进了婚姻的殿堂。

父母看着自己的博士儿子不仅事业有成,还家庭美满,不由衷为他感到了欣慰。

可谁能想到,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危害的捐精,却意外带走了郑刚的生命。

原来,湖北省为了扩充人类精子库,在校园里拉了一道横幅。

经过多次动员后,郑刚也想为医学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他在取得了妻子的同意后,义无反顾地报了名。

在通过全方面的测试后,郑刚签署了《捐精知情同意书》。

正常来说,想要达到精子库的要求,他需要完成十次左右的捐精流程。

前四次的时候,郑刚都没有任何异常的反应,捐精好像对身体没有任何负担。

可在第五次进入捐精室后,他却出现了异常的状况。

郑刚进去的时间太长,让工作人员感到了异常。

等他冲进去时,却发现郑刚已经昏迷晕倒在地。

即使工作人员及时叫来了急救,可郑刚依旧离开了人世。

他“离奇”身亡的经历,成为我国首例捐精猝死案。

郑刚的死亡充满着很多疑点,他为何会好好地晕倒在地?

是郑刚的身体不行?还是捐精流程出现了问题?

捐精案件疑点重重

郑刚离奇死亡的经历,仿佛是在演绎“jing尽人亡”这个词汇。

俗话说得好,一滴精等于十滴血,他是不是因为身体亏损才发生了意外?

可经过医院鉴定,郑刚竟然是猝死的。

当父亲郑金龙得知事情的经过后,难以接受这个噩耗。

他不愿意承认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儿子的死因并不简单。

在郑金龙看来,儿子能够通过捐精的检查,就说明他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可为何郑刚偏偏会死在捐精室?

正常来说,每次捐精都需要间隔几天后再进行下一次。

可郑刚仿佛很着急一样,竟然在11天内先后进行了四次捐精。

但一个健康的成年男性,会因为这种事情猝死吗?

郑金龙根本想不明白,于是多次提出尸检的请求,想要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但他每次提出的要求,都遭到了拒绝。

校方见郑金龙过于悲痛,便和郑刚的妻子吴某聊了整整四个小时,让她同意火化。

在吴某签字同意后,郑金龙同不同意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一方家属签字同意火化,火化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既然儿子火化已经成了定局,郑金龙再闹也无济于事。

他只能抱着怀疑的心态,在协议书上签下了字。

双方在事后达成了和解的协议,这件事本该到此结束。

可谁也没想到,郑刚的父母竟然会“出尔反尔”。

博士还没一头牛值钱

儿子的已经没了,协议也已经签订了,这离奇的案件仿佛已经走向了大结局。

但郑金龙却为此感到不甘心,毕竟家里可是好不容易出了一位高材生。

儿子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一直以来身体都十分健康,可现在却突然身亡,这让他如何接受?

可校方认为,郑刚先前已经签订了同意书,原则上他们可以不负责任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他们还是愿意给予赔偿。

但校方只愿意赔偿8.8万,并免去研究生在读的吴某在校期间的费用。

考虑到吴某的未来,他们还愿意负责解决她在毕业后的工作安排。

可郑金刚越想越不对劲,在他们那,光是一头牛就能卖出十万的价钱。

8.8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吉利”,但自己的儿子可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命。

难道自己的儿子,连连一头牛的价格都比不上?

郑金龙认为,他们的行为无疑是在漠视郑刚的生命。

愤愤不平的郑金刚选择上法庭起诉,想要为自己的儿子讨一个公道。

可他却“狮子大开口”,竟然想要案件相关单位索赔自己400万。

维权之路漫漫

身为一个农村人,郑金龙没什么文化,他也没有什么积蓄。

而郑金龙的退休金连两千块都不到,根本请不起收费高昂的律师。

于是他只能自己来回奔波,为了开庭收集证据。

经过长时间的积累,郑金龙的包里装着一百多份证据,站在了法院门口。

他认为自己的证据十分充分,势必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可被告席上却坐着专业的律师,和孤立无援的郑金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郑金龙一边找证据一边哭,可怜天下父母心,他的行为让人为之动容。

但最终判定的结果,却没能让郑金龙如愿。

法院认为,郑刚是有自主能力的成年人,而且他是自愿参加捐精活动的。

因此,除了生殖中心之外,其他相关单位并不用负责。

而且生殖中心只需要负一半的责任,另一半损失由郑刚自己承担。

最终,生殖中心支付了19万元的赔偿。

郑刚的故事警醒我们,不管做什么都要注重自己的身体,时刻将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毕竟我们不知道意外什么时候会来,所以要防患于未然。

信息来源

百度百科:2·12武汉博士生捐精猝死案

闽南网:医学博士捐精猝死案9月11日审理 家属索赔400万

环球网:在读博士捐精死亡案续:医院称家属多项指控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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