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是大航海时代最为辉煌的时代,当然也是海盗们最猖獗的时代,得益于《加勒比海盗》系列电影,杰克船长已经成为了海盗的代名词。
当然,伴随杰克船长航行的黑珍珠号之外,还有他手上时不时来一口的朗姆酒,这位传奇的海盗,似乎总能在最需要的时刻找到一瓶朗姆酒,遇事不决,先干一杯。
当然除了杰克船长,其他一帮海盗也沉迷于朗姆酒,时常举着朗姆酒纵情高歌,因而朗姆酒不仅贯穿整个电影,更是成为海盗的代名词。
说实话,当时的欧洲名酒众多,地中海一帮国家喜欢喝美味的葡萄酒,而爱尔兰到乌克兰一带的欧洲人喜欢喝啤酒和威士忌,按理说,本就是欧洲人的海盗们,自然爱喝家乡的这些美酒,但为何爱上了当时名不经传的朗姆酒呢?
很简单,因为穷。
如果有别的选择,他们根本不会喝朗姆酒。
海盗并不是如表面那样光鲜亮丽,大部分海盗本身就是苦哈哈的底层出身,要么是来自黑非洲的奴隶,要么是活不下去的穷人,还有一些是被迫入伍后出逃的前海军士兵,一句话,要不是在陆地上活不下去,也不会跑到海上刨食。
好在大部分时间,船上的伙食要比陆地上好很多,毕竟船长们不会让自己的船长期陷入无法补给的状态,会尽量让自己的船员们吃饱喝足的。
但海盗本来就是劫掠为生,劫掠而来的财富大部分属于船长等高层的,其他人只能混个饭吃,自然也就喝不起运输过来的价格昂贵的啤酒或者葡萄酒了。
而且这都是正常情况下的伙食,一旦发生意外,吃啥就不好说了,好一点能吃点就着臭水吃点皮革,差一点,要么短时间内劫掠一艘船,要么只能挨饿。
有人问,海盗活跃的美洲地区不是土地肥沃么,难道不能买点粮食自己酿?
酿是没问题,关键是用什么酿?
当时殖民者活跃的地方也就拉丁美洲一带,这里遍地高原和丛林,尽管先来殖民的西班牙人引入了欧洲的小麦,但产量远不如欧洲,生产出来也基本屯在奴隶主那边,酿酒成本太高,远不如从欧洲运输过来。
这么一来,啤酒无望了,那么葡萄酒所需的葡萄呢?
和小麦一样,美洲似乎不太适合种植葡萄,尽管也靠种植酿出了一点葡萄酒,但基本都上了贵族们的餐桌。
小麦不行,葡萄也不行,那只能看看本地人喝啥了。
说实话,还真有,美洲因玉米和薯类产量高,就被当地人用来酿酒了,其中印第安人用玉米酿酒,加勒比一带的人用木薯酿酒。
只不过,玉米酒酒精度比较低,且印第安人将喝酒当做一种宗教仪式,用来祭祀先祖的,平常不怎么喝酒,海盗们自然也难以获取。
至于木薯酒,则因为木薯含有氰酸毒素,当地人不清楚如何处理,只能用嚼碎后清洗,然而这办法太过原始,酿出的酒安全性不高,自然也不会受到海盗们的青睐。
当然,海盗想青睐也青睐不了,因为土著住在内陆,海盗们也不怎么碰到。
和木薯酒、玉米酒一样碰不到的,就是美洲大名鼎鼎的龙舌兰酒,但龙舌兰长在高山上,远离海边,海盗们自然无福消受。
那么海盗们岂不是没法喝酒了?
不,它们还有一个选择,这就是甘蔗酒。
尽管当时美洲葡萄和小麦产量不高,但却非常适合种植甘蔗,早在十六世纪末期,葡萄牙人在巴西一带成功种植了不少甘蔗,获得了大丰收,甘蔗的产量兴起,自然带动了蔗糖业的勃兴,让葡萄牙人赚的盆满钵满。
其他殖民者眼红葡萄牙,前仆后继的来到美洲拓展殖民地,然后种植甘蔗。
到了十七世纪后期,荷兰、英国、法国瓜分了加勒比海上的各个岛屿,并在这里开辟了甘蔗种植园,至此,蔗糖,成为加勒比一带的支柱产业。
随着蔗糖兴起的,自然是蔗糖业的加工。
1651年,在英国殖民地巴巴多斯岛上,一位叫Rumbullion的奴隶再一次提炼蔗糖之后,意外的发现,被丢弃的废糖蜜里居然散发出了酒精的香气,被酒香味勾走的他,不由地尝了一尝,嗯,是能喝的酒,而且是蔗糖提炼后的产物,还有一点淡淡的焦糖味。
而他也回忆了自己提炼蔗糖的步骤,发现提炼蔗糖的二水(老式提炼步骤)没有完全提纯,相当于短暂的发酵。
随后,他加以改良没过多久,一帮来自非洲的奴隶们开始喝上了这种廉价的浊酒。
至于奴隶主们,自然看不上这些酒,毕竟大头还是蔗糖,加上这个酒,实在难以入眼,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其称之为“Kill-Devil”,意为“连恶魔都能杀死的酒”。
而奴隶们才不管奴隶主怎么称呼,他们高兴地以Rumbullion的名字命名,称之为“Rum”,这就是“朗姆酒”名字的来源。
当然,也有一种说法,是“朗姆酒”源于西班牙语“rumb(意为甘蔗酒)”,但不管怎么说,从十七世纪初开始,朗姆酒开始风靡于加勒比各个岛屿,随后传入新大陆各地。
不过,此时的朗姆酒因技术不纯,杂质众多毒性强,不少人喝了会中毒。
与从同时,欧洲贵族之间小范围流行的原始糖蜜酒,也被殖民者带入了新大陆,新老糖蜜酒很快就发生了奇妙的生态化反。
贵族们开始结合奴隶们的朗姆酒,结合酿酒技术开始精心提纯,彻底让朗姆酒制作开始系统化。
至此,各国殖民地都开始流行了这种价格低廉的好酒。
眼看朗姆酒供不应求且广受欢迎,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英国商人发现了商机,利用新英格兰丰富的木材加工行业和金属冶炼,打造了朗姆酒生产厂,价格更便宜,味道更醇厚,口感如威士忌,尤其是罗德岛开发的朗姆酒,更是受到大家欢迎,被称为“白朗姆酒”。
这么一来,朗姆酒彻底火了,这股风也最终刮到了海盗那里。
价格便宜,还和威士忌差不多,不仅海盗们喜欢,就连英国海军们的水手也喜欢,仅仅十年,朗姆酒就成为新英格兰的支柱产业。
说实话,朗姆酒是当时最适合海盗们的酒了。
一来价格便宜,普通海盗也能喝得起。
二来朗姆酒毕竟是酒精,海盗船上,最昂贵的资源不是食物,而是淡水,对于当时几乎没有的净水系统的海盗来说,木桶盛放的淡水,不出一个月,就长满了绿藻,甚至还有恶臭味传出,难以下咽。
为了解决这个,只能将酒精撒入淡水里,杀杀毒,且掩盖一下变质淡水的臭味。
只是啤酒和葡萄酒度数较低,抵御腐败的能力不够好,倒进去没啥用。
有了朗姆酒这样高度数的烈酒,事情就好办了。
久而久之,喝了掺了朗姆酒的海盗们,就算不爱喝酒,也会爱上朗姆酒的味道,毕竟海盗们的朗姆酒是超过五十度的高度烈酒,平常都是要兑水喝的。
而且后面一些朗姆酒里面还加了果汁,算是起到补充维生素的作用,简直就是海盗们纵横大海,打家劫舍必备的神酒。
不过,如果让他们选,他们还是宁愿喝一点家乡的白兰地或者啤酒的,毕竟朗姆酒,度数这么高,不见得有多好喝。
但在海上,他们没得选,啤酒和白兰地不容易得不说,而且度数低,喝的兴起,需要更多的地方存放,船上就这么大,淡水才是排第一的,因而茫茫大海上,能够麻醉自己的,唯朗姆酒,他们也想换换口味,但放眼望去,能够轻易获得的,仅有手上的朗姆酒罢了。
久而久之,一帮海盗喝醉后开始安慰自己,认为自己不是喝不起白兰地,而是自己和朗姆酒最配。
至此,朗姆酒彻底和海盗绑在了一起。
当然,朗姆酒的故事还没结束。
到了十七世纪末期,英国殖民者眼看朗姆酒这么受欢迎,脑袋一拍,决定用朗姆酒代替工资,不管是海军水手还是私掠船(官方许可的海盗),统统都用朗姆酒发工资。
对于水手们来说,朗姆酒和钱没什么区别,反正钱到手后,还是用来买朗姆酒,现在反而省心了。
此后的几十年,海上的朗姆酒几乎等同于黄金,一桶朗姆酒甚至能换一个奴隶,当然,还能当做一个水手半年的工资。
蔗糖业的火爆、朗姆酒的供不应求,又催生了新的“三角贸易”,即从非洲大陆运奴隶到北美,北美加工蔗糖和朗姆酒,糖运输到欧洲,反过来运输各种产品,朗姆酒运输到加勒比沿岸。
而朗姆酒也随着贸易,来到了欧洲大陆。
只不过被是为平民廉价酒的朗姆酒,在欧洲却成了贵族酒,价格上力压名声在外的波尔多葡萄酒。
只是这么下去,北美的十三个殖民地越来越有钱,让英国本土不爽起来,害怕他们垄断糖产业威胁自己,于是乎,英国在1764年出台了《蔗糖法案》,对蔗糖产业课以重税,自然影响了朗姆酒的产出。
后面大家都知道了,你不让我们喝酒,我不让你们喝茶,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爆发,美国独立战争开始。
当然海盗们才不管这些,继续在还是喝着朗姆酒度日,毕竟在他们眼里,朗姆酒才是海盗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