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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揭秘:武梁祠画像石证实董永为博兴人

03-31

石碑揭秘:武梁祠画像石证实董永为博兴人

董永是哪里人氏,古来争论不绝。山西省万荣县、江苏省东台市、河南省武陟县、湖北省孝感市等地不仅有与董永相关的遗迹,而且地方志中也多有记载,都称董永是当地人。直到清代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嘉祥县武宅山村武氏墓群石刻出土,这一谜案才最终得以解决。

武梁祠显示董永为今博兴人

武氏墓群石刻现存武氏祠文物管理所,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的武梁祠约为桓帝元嘉元年(151年),距今将近1900年。武梁祠后壁第二层画像石上就刻有“董永卖身侍父”的故事,且榜题为“董永,千乘人也”。因该石刻为现存最早的记录董永籍贯的历史实物资料,故在新的史料发现之前,是最有说服力的。

(武梁祠画像石董永躬耕侍父图,来源网络)

武梁是东汉人,武梁祠即是武梁子孙纪念祭祀武梁的祠堂。武梁祠坐落于山东省嘉祥县纸坊镇武宅山北麓,是东汉晚期武氏家族墓地上的石结构祠堂,迄今已有近1900多年的历史。

从武梁祠的碑文可知,武氏家族中的武梁,字绥宗,曾任刺史或郡国佐吏的从事之职,死于东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享年七十四岁。武梁“治韩诗经,阙帻传讲,兼通河洛、诸子传记。”此人仕途不甚亨通,不善钻营,更不会阿奉权贵,遂隐居不仕,读经讲学,以至于“州郡请召,辞疾不就。安衡门之陋,乐朝闻之义”。

这些都是对武梁“不闚权门”、抱节隐居、“乐道勿荣”的赞美。死后,子孙(三个儿子和一个孙子)竭尽孝道,为其树碑立传,“竭家所有,选择名石”,并请良匠雕造了精致的祠堂,即武梁祠。

武梁祠画像石包罗了十帝王像、刺客豪侠、孝子贤孙、贞洁烈女等故事像,堪称历史故事画廊。这些历史故事多来自《左传》《战国策》《孝子传》《列女传》等历史典籍。

武梁祠后壁画像石第二层就有“韩伯俞受笞、邢渠哺父、董永卖身侍父、朱明、李善保幼主、金日磾见阏氏像”等内容。

其中“董永侍身卖父”的内容是这样刻画的:右边一大树,树旁一童子攀援。树下一辆独轮车,一老人执鸠杖,左向坐于车辕上,右手前指,上榜题“永父”。左边一人左向,右手执物,回首顾视老人,其前置一筐,榜题“董永千乘人也”。上缀一羽人和一熊。此组画像当为“董永佣耕侍父”的故事,这也是汉制“其德为孝”的重要体现。

西汉提倡孝悌,东汉更甚,厚葬是孝悌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盐铁论·散不足篇》云:“今生不能致其受敬,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孝者可以被举荐为官,孝者,“显名立于世,光荣著于俗”。孝,可增封、可礼遇、可擢升、可留名。孝是维系汉代家庭的纽带,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汉代封建君主选拔官吏的基本条件。封建统治者认为忠孝紧密相连,不孝就不能忠君,“忠君之道不过于事父,故不肖之事父也,不可以事君。”

在汉代,“求忠臣于孝子门”是忠孝观念的真正内涵。因此,汉朝普遍将忠臣孝子图刻画于器物、墓室石壁、墓前石祠或铸造于器物上,模印于建墓使用的墓砖上,教育人们以他们为榜样,努力成为忠臣孝子。

董永故事的流传与故里之争

据博兴历代县志及《大清一统志》所记,董永均载为乐安县(今滨州博兴县)人。董永故里是博兴,那么其他地方的董永遗址及传说又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山东博兴、湖北孝感、江苏东台与丹阳(包括丹徒、金坛)、安徽安庆都认为自己是董永的真正故里?

(位于博兴的汉孝子董永之墓碑)

董永的名字最早是出现在正史——东汉班固所编撰的《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中。根据这份功臣表,董永乃高昌侯董忠的曾孙,被封于千乘,但该董永与孝子董永是否为一人,或是否重名史界尚无定论。但二人不仅名称一样,且皆为千乘人,又都以孝闻名,故很多学者认为二者很有可能便为一人。

董永故事据传最早载于西汉刘向的《孝子传》或称《孝子图》中,但该书早已亡佚。最早明确记载董永故事的则是三国曹植的《灵芝篇》,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记载得更为详尽。

三国曹植的《灵芝篇》中所咏的董永故事仅有40字:“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

干宝的记载则丰富得多,并因主题突出、情节完整在我国广大地区广为流传,成为两千多年来故事嬗变和文学移植的母本,对后世影响深远。《搜神记·卷一》载:“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疋。’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此时,董永的故事情节已经相当饱满了。董永也成儒家文化中的孝子楷模。

(董永七仙女夫妇织布,来源网络)

《新唐书》的《孝友传》中也简单地记载了一个叫董永的人,这人是位孝子,而且得到了朝廷的旌表,但如何孝,有没有仙遇,没有说。

在唐代,还有两则信息很重要,一则是《敦煌变文》中的《董永变文》,一则是唐初僧人道世于总章元年(668)所编佛学丛书《法苑珠林》卷六二所引刘向《孝子传》。《法苑珠林》所引刘向《孝子传》的引文:“董永者,少偏孤,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大体内容与前未有太大变化。而《董永变文》的故事则更为复杂了一些,细节也多了。故事中,董永有了自己的孩子叫董仲,从而加了董仲寻母,得道士孙宾指引,到阿耨池边,乘三位天女脱衣洗浴时,抱走紫色衣裳,见到母亲的过程。董永与仙女已经是夫妻了,而且还有了儿子,而儿子寻母也是十分感人的情节。这为后世以董永与七仙女为主题的小说戏曲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同时也更好了促进了董永故事的传播。

宋代的《太平御览》中有三处记载了董永。《太平御览·人事部·卷52》“孝感”篇这样记载:“刘向《孝子图》曰:郭巨,河内温人……又曰:前汉董永,千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若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主甚悯之。永得钱葬父毕,将往为奴,於路忽逢一妇人,求为永妻。永曰:‘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妇人曰:‘愿为君妇,不耻贫贱。’永遂将妇人至。钱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理何乖乎?’主问永妻曰:‘何能?’妻曰:‘能织耳。’主曰:‘为我织千匹绢,即放尔夫妻。’於是索丝,十日之内千匹绢足。主惊,遂放夫妻二人而去。行至本相逢处,乃谓永曰:‘我是天之织女,感君至孝,天使我偿之。今君事了,不得久停。’语讫,云雾四垂,忽飞而去。”

刘向为西汉人,而西汉和前汉都是后人为了区分“东汉”或“后汉”而说的,西汉的刘向自然不会知道后人称刘邦所建的“汉”为西汉或前汉,因此西汉的刘向不可能说出“前汉”这一词汇。因此有人认为《孝子图》乃后人伪托所做。

《太平御览·资产部·卷六》也记载着董永的故事,内容与前面的叙述基本相同,但文字不多,便载录如下:“《孝子传》曰:董永性至孝,而家贫。父死,卖身以备棺殓。既葬,即诣主人,将偿其直。路逢一女子,云能织,愿为永妻。永不得已与同诣主人。问其故,永具以对。主人曰:‘必尔者,但令尔妇为我织缣百匹。’於是妻为主人织,十日,百匹具焉。主人大惊,即遣永夫妻。妻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卿笃孝,卖身葬父,故天使我为卿偿债耳!’言终,忽然不见。”宋代李昉《太平广记》卷五九的记载与《太平御览》差不多,但是注明了出处是出自《搜神记》。

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东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繁,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南迁,到长江流域定居,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记载董永故事的《搜神记》也是在这个时期出现的。在流传过程中董永故事也随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即渐渐由孝子故事演变为爱情故事。久而久之,董永由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演变为神话故事中的人物。董永故事也完成从传统价值观和浪漫神话气息的逐步融合。以董永故事演义而成的神话《天仙配》,已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被搬上戏剧舞台,来源网络)

总之,董永故事的传播,无外乎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推崇孝道,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效仿的楷模。其故事不仅很快流传开,人们为提倡效道为其建庙立祠也成为可能。

其二,东晋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南袭,黄河流域战事不断,大批平民为躲避战乱纷纷南迁,董永的故事也带到了南方。

其三,南朝孝武帝刘骏掌权后,大力提倡孝道,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地处南朝的湖北省孝感县的前身孝昌县就是孝建元年(公元454年)设置的。

其四,董永南迁,虽然现无定论,但明代《大明一统志》卷六十一《德安府·流寓》记载:“董永,千乘人。东汉末,奉其父避兵来居安陆……”《德安府·陵墓》则载:“董永墓,在孝感县东北一十里广阳乡。”这是第一次出现董永南迁的记载,不过《大清一统志》则否定了这一说法。清康熙三十四年的《孝感县志》中也是这样记载的:“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也照搬了此段文字。今天的《中国人名大辞典》也照搬此说,在“董永”条下载:“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台湾编《中文大辞典》亦说董永“奉父避兵”。

无论如何,随着董永故事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也相继出现在全国许多地方。如在全国范围内,民国时期据不完全统计董永墓便有四处:一在博兴,一在长山,一在鱼台,一在孝感。长山县的董永墓在县城南三十里,据说墓地周围十余里内,深秋无霜。民国版《山东通志》为此感叹说:“永墓凡四见矣,然不霜之事,他处未闻也。”随着董永故事的流传和各类遗迹的出现,董永的身世也随之模糊起来,致使全国出现了多个“董永故里”。南宋时的《方舆胜览》中就有记载:“海陵西溪镇,汉孝子董永故居。”清嘉庆《东台县志》亦载:“汉董永,西溪镇人,父亡,贫无以葬,从人贷钱一万,以身作佣……”

现在,董永的民间传说在山东博兴、湖北孝感、江苏东台等地依然十分盛行。

董永故里为博兴当无疑义

通过董永故事的起源和流传,可以确认现今为止或在没有新的证据出现之前,目前所知最早的确切的董永故里的记载便是出现在武梁祠汉画像石上。该画像石上所刻“董永千乘人也”六字是董永为博兴人的最为直接的也是最早的记载,也最有说服力。

董永故里在博兴,许多史籍对此都有记载,且说法基本相同。如《山东通志》、元《齐乘》、嘉靖四十四年《青州府志》、康熙十二年、六十年版《博兴县志》、《长山县志》都与《搜神记》等典籍中有关董永的记载大体一致。董永自幼丧母,与其父相依为命。其父年迈病重,行动不便,董永恪尽孝道。每去田间劳作,总是以车载父,一边侍奉父亲,一边耕作。父亲病故,董永自卖其身,贷钱一万,葬埋父亲,因此孝名远扬。其孝行历代广为传诵,奉董永为孝子楷模,列为“二十四孝”之一。

元人于钦所著《齐乘》是省内唯一幸存的一部明朝以前的志书。《齐乘》卷五“古迹”载:“董永墓,博兴南三十五里。世说永东汉人,鬻身以葬亲。般阳、长山南又有冢庙,皆出野语。”嘉靖四十四年《青州府志》卷十一“陵墓”记载:“博兴汉董永墓,在县城北崇德社。”康熙十二年《博兴县志》古迹中“董永墓在城二十里崇德社”,《人物志·孝友》中另载:“永墓今在崇德社,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皇清康熙四年,知县蒋维藩重建祠祀之,以劝民孝。”康熙六十年《博兴县志》“古迹”篇载:“董永墓违城二十里在崇德社。”《人物传·孝友》中的记载与康熙十二年县志记载基本一致。乾隆元年《山东通志》卷三十二《陵墓志一》载:“董永墓,在城东二十里崇德社。”纠正了《齐乘》在城南和《青州府志》在城北的讹误。民国二十五年博兴县长张其丙重修《博兴县志》时,还立墓碑一方,现存于博兴县博物馆。崇德社今属陈户镇,陈户镇董家庄位于博兴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千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

(位于博兴的董永祠)

在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庄),2000多口人全姓董,相传是董永的后人。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董公庙即现在董家村的董公祠,具体修建年代不详。据庙内石碑及庙门内侧的撰刻记载,该庙在清光绪十年(1890年)和1911年曾经加以重修。董公祠坐北朝南,为硬山式六架前檐廊建筑。面阔三间共9米,进深5米。墙下部砌青砖,上砌土坯,顶覆灰色小瓦。屋顶正脊、垂脊原有龙、凤、人物、花草等装饰,现多残。祠堂内墙壁、梁架上有彩绘,东西壁为“二十四孝图”彩色壁画,但多剥落。

(博兴董永祠东壁壁画)

博兴县原来还有孝仙祠。《山东通志》记载:“孝仙祠在西门(博兴县城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鬻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像,俾过此者各触其良。”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仙孝祠。道光二十年续修《博兴县志》卷三《建置志·坛庙》载:“孝仙祠,祀织女、董永。”但孝仙祠现已不存。

(媒仙古槐)

另外,博兴县还有一处尚存的遗迹,即湖滨镇湾头村的一棵古槐,相传是董永与七仙女的媒人,树龄在400年左右,当地素有“先有老槐树,后有湾头街”之说。湾头古槐位于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湾头村中部十字路口。古槐正北侧矗立着一座石碑,上刻“媒仙”二字。古槐主干周长4.85米,需三人合抱。古槐树干枯空,树冠一半枯死,另一半却顽强而执着地长出繁密的树枝,郁郁葱葱,葱翠欲滴,堪称一个生命奇迹。

出土文献、传世文献与现存遗迹相互佐证之下,再没有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出现以前,董永故里博兴当无疑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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