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产经营的邛崃黑茶茯砖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不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最终受到了职能部门罚款金额为12.38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来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显示,刚过去一周时间的9月18日,有两份文号为“成市监罚〔2020〕ZF5-5-1号”、“成市监罚〔2020〕ZF5-5-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把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曝光在了公众面前。
据此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是: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邛崃黑茶茯砖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不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由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韩军实施了如下处罚内容:
一、对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的罚款。
二、给予个人以下行政处罚:处你2019年度从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取得收入的2倍的罚款13806元(壹万叁千捌百零陆元整)。
最终,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韩军受到了罚款金额为12.3806万元(壹拾贰万叁千捌百零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处罚的决定日期是2021年9月18日,处罚有效期是2021年10月3日,公示截止日期是2023年9月17日。
据企业信息,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2007年9月注册于成都市邛崃市夹关镇龚店村十一组二十号,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军,经营范围为生产茶叶(绿茶、花茶、红茶、黑茶、边销茶)、销售茶叶、观光旅游服务、茶树种植、茶苗销售等。
该司有两个自然人股东,一是认缴金额480万人民币、占股60%的韩军(职位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二是认缴金额320万人民币、占股40%的高永兰(职位为监事)。